函轉教育部「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實施計畫(如附件)9/30前須回覆
主旨:函轉教育部「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實施計畫(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9月6日臺教資(三)字第1100119395A號函辦理。
二、因應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數位機會中心學童學習需求(以下簡稱DOC),提供一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鼓勵大專校院結合學校之行政、資訊、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強化教學端(大學生)與學習端(國民中小學/DOC學童)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內容深度與品質,辦理111年夥伴大學計畫之申請。
三、服務對象及時段
(一)為各縣市符合109年國發會鄉鎮市區數位發展分類結果分群2至分群4之國民中小學或110年教育部核定DOC,以3至9年級在學學童為主要對象(若上述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教育部110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為優先)。申請計畫服務學童數最低以60(含)名為原則,核定後由教育部媒合各縣市申請之學童納入計畫。另非範圍內之服務對象,各申請學校可以附加價值納入本計畫,但經費由申請學校自籌。
(二)服務時段:以學童學期在校上課時間放學後的時間,提供一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為主,共計20週(上、下學期各10週),每週2次,每次2堂課(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不可分梯次或拆班上課),每堂課以45分鐘,每次共計90分鐘,(同一天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30結束(實際上課時間需與教育部核定媒合之國民中小學/DOC討論確認)。
四、另為使課程更多元及豐富,鼓勵各校導入一對多模式多元課程(如:程式語言、閱讀、科學、多元文化、課外學習等),增加小學伴學習興趣與動機及多元發展與視野。由夥伴學校針對媒合學習端,於各學期原10週課程內,規劃計2次共180分鐘,每次90分鐘(上、下學期計4次共360鐘)的一對多模式多元課程,並邀請校內專業教師或外聘講師,進行專業課程教學、學習端分組討論、成果分享和學習互動等課程安排。現執行學校有意願辦理者(新申請的夥伴大學不受理本項工作申請),請於報告書內第捌項,提報執行機制與課程規劃說明及編列經費。
五、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為期12個月(約2學期)。本計畫經費以全額補助為主,申請之大專校院亦可自籌經費辦理。
六、本案以一校一計畫為原則(計畫書50頁以內為限),請有意願參與之單位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回覆本校教發中心,並於10月15日前將實施計畫書送本校教發中心,俾利截止日(10/20)前函送報部。相關申請事宜請參閱來文附件。
七、111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