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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教席執行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推動之「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

主旨:有關貴教席執行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推動之「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科技部補助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之申請方式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10年9月23日科部文字第1100058658號書函辦理(副本計達)。

二、科技部補助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之申請方式調整如下:
(一)尚未提出補助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申請者,仍得依「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款規定,以隨到隨審方式辦理,申請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之科技部來函。
(二)已獲補助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因故於延攬期間提前離職,且計畫執行期限仍達4個月以上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遞補。

三、檢附科技部來函、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各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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