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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0學年度第1次榮譽講座推薦作業,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主旨:本校110學年度第1次榮譽講座推薦作業,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設置要點」辦理。

二、為提升本校學術水準及延攬國內外學術成就卓著之學者來校講座或研究,敬請推薦適合人選,並於110年11月1日(星期一)前填寫線上表單,經一、二級主管核章後送達研發處。

三、線上表單:
(一)新聘及續聘者請填寫「榮譽講座提聘單」(https://form.jotform.com/212707825659465)。
(二)聘任中之榮譽講座再次來校申請經費補助,請填寫「再次來校申請表」(https://form.jotform.com/212708758490464)。

四、重申申請本校榮譽講座之重要規定:
(一)依本校104學年度第2次榮譽講座推薦委員會議決議,榮譽講座申請案審查通過其資格(聘期)至多可三年,然每次來訪或每年度月支費用皆需提當年度榮譽講座會議申請經費補助,每年實施需視當年度經費來源及當次審查會議結果為準。
(二)依本校108學年度第2次榮譽講座推薦委員會議決議,自110年度起,榮譽講座來訪經費應優先以聘任單位之高教深耕計畫-學院發展特色、潛力研究群,或特色領域研究中心經費支應。經確認聘任單位無足夠經費支應者(須檢具相關資料),方可申請榮譽講座經費補助。
(三)本校榮譽講座設置要點第八點規定:有關國外學者蒞校申請案,所需經費應由邀請單位先向校外申請(如:科技部、業界等機關、機構或其他單位),若有不足部份再提出申請。

五、檢附「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設置要點」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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