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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本校「國際學術合作補助要點」修正條文

主旨:檢送本校「國際學術合作補助要點」修正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 。

說明:
一、本要點經本校110年9月29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旨揭條文修正重點如下:
(一)申請「與姊妹校(限比利時根特大學與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共同組織國際研究團隊」補助標的,檢附之合作計畫書需提供研究主題、期程、經費編列表、預期成果,及各(國)主持人簽署之合作確認書等項目內容。
(二)獲補助金額超過(含)50萬元之教師,需配合研發處拍攝適合大眾閱讀中、英文研究亮點影片各一則,以增加本校國際曝光度。

三、檢附中英文修正條文及條文對照表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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