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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訂之本校「教學精進要點」、「教學領航教師設置要點」

主旨:檢送修訂之本校「教學精進要點」、「教學領航教師設置要點」,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旨揭要點業經本校110年10月27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二、本校獲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重點培育雙語大學,為提升本校教師EMI教學能力,修訂旨揭要點,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教學精進要點:修正微型教學進行方式。教師可擇合適之領航教師,向教務處教發中心申請微型教學服務(以全英語授課課程為優先)。此微型教學採用實地觀課或遠距觀課模式,由領航教師進入教學現場觀察教師授課並給予回饋,以達精進教學之目的。
(二)教學領航教師設置要點:
1、領航教師資格增列「曾獲本校全英授課獎勵」、「曾於本校進行全英授課,且該課程獲優良課程獎勵」等條件。
2、明訂領航教師諮詢項目內容:包含教學精進相關服務、課程準備及評量、實驗室及研究室管理、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全英語授課教學經驗及其他教學相關諮詢與輔導。

三、有關領航教師名單、實施方式及申請表單將另行發函各單位配合辦理。

四、隨文檢附「教學精進要點」、「教學領航教師設置要點」中、英文版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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