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 本校「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修正條文

主旨:檢送本校「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修正條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要點經110年12月22日召開之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本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二、旨揭法規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訂第六點研發成果之智慧財產權保護態樣及申請程序第二項,明定本校專利申請案需送技術審查委員會之態樣。(第六點第二項)。

(二)修訂第十二點研究發展成果技術移轉之原則第一項第六款,明定以技術作價入股方式進行技術移轉時,2.5%行政處理費之計算基準;併同修正同項第五款文字誤繕處。(第十二點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

(三)併同修正本要點第十三點及第十七點文字誤繕處。(第十三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及第十七點)

三、旨揭修正法規,請逕至本校法規彙編系統網頁查詢。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