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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修正「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則」第五條之一

主旨:修正「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則」第五條之一,並自111年1月14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1年1月7日110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係為利本校籌備學士後醫學系及師資延攬,故增修如擬聘任具擬聘職級教師證書及醫師證書之主治醫師,得免辦理校外審查之條件。(第五條之一)

三、檢附旨揭規則及其條文修正對照表,相關法規及表單業登載本校法規彙編系統/行政單位/人事室(https://law.nsysu.edu.tw/rule/index )供下載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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