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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全英語授課教師及各院、系、所申請「學院英語學習角落計畫」經費補助事宜

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全英語授課教師及各院、系、所申請「學院英語學習角落計畫」經費補助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自110學年第2學期起,原由各學院申請辦理之「學院英語學習角落計畫」經費,改由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統籌規劃。

二、110學年第2學期起,除提供經費補助各學院、系、所申請各類專案活動外,另開放全英語授課教師申請課程相關活動經費補助。
(一)活動徵件說明請見附件一。
(二)擬申請經費補助之各院、系、所及全英語授課教師請填寫「活動計畫書暨經費補助申請表」(附件二),並於111年2月28日晚上12點前,上傳至線上表單,連結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YfkLX46FetuqTpaGkYmkfNXPWefjQIpop1XlEixklsU-0qA/viewform?usp=sf_link
(三)申請期限截止後,由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辦理審查事宜,並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經費。
(四)審查結果將主動通知申請者(獲補助之各院、系、所及教師),並授權經費,由申請人辦理經費結報(經費核銷需會辦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
(五)各申請單位請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本計畫經費使用應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本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經費使用及控管要點、及其他會計相關規定辦理。

三、獲補助辦理活動之單位及教師,請配合提供相關成果,作為雙語校園計畫實施成效,並於活動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回寄活動成果表(附件三)至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e-mail:emicenter@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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