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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計畫」(受理至8/5)

111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計畫」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5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申請本獎勵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每位博士生以至多領取兩次獎勵金為限。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
(一)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列名共同作者。
(二)成果發表時間為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間 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 Q1 優先推薦 )。

四、獎勵金:
(一)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三萬元整。
(二)本獎勵金由申請人、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三)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五、檢附臺綜大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111年獎勵計畫公告及申請表,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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