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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修正「國立中山大學全校性研究獎助生之要件及分流基本規範」及「國立中山大學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研究獎助生費用支給標準表」相關資訊

主旨:檢送修正「國立中山大學全校性研究獎助生之要件及分流基本規範」及「國立中山大學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研究獎助生費用支給標準表」。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1年4月26日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獎助生關係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學生或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任何ㄧ方,因故欲中途修改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內容,經雙方同意後親筆簽署「中途修改同意書」,除各自留存1份外,僅需上傳至兼任助理系統備查即可。(修正本校「全校性研究獎助生之要件及分流基本規範」第十點)

(二)依據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4點及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研究獎助生每月應至少支給新臺幣六千元,且提高支給上限,分別為大專學生1萬元/月;碩士班研究生2萬元/月;博士班研究生4萬元/月、博士班研究生且已獲得博士候選人資格為5萬元/月。(修正「國立中山大學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研究獎助生費用支給標準表」)

三、檢附「國立中山大學全校性研究獎助生之要件及分流基本規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國立中山大學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研究獎助生費用支給標準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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