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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受理至6/22)

主旨:轉知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111年5月16日至111年6月22日止受理申請,鼓勵教師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於111年5月9日科部產字第111002629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11年11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程序
1、申請人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1年6月22日前完成科技部線上申請作業,並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
2、請系(所)承辦人於111年6月23日前,至科技部線上系統進行計畫「確認」作業,並印出計畫「申請樣張」,請系所主管簽名(無須送人事室),將申請樣張送至產學處。

(二)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下同)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三、隨函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相關規定供參,或請逕行至科技部( https://www.most.gov.tw/ )之「動態資訊」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四、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
(一)電腦操作相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80林先生、(02)2737-7241王小姐,技轉諮詢:(02)2737-7932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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