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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 (10/24止)

主旨: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4日(一)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鼓勵學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1年8月30日海綜研字第1110008769號函辦理。

二、相關補助申請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校大學部、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學生,並獲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提案學生及指導教授資格,請詳見作業要點。
(二)補助內容:
1、符合該會112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相關範疇者,優先核予補助。
2、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含研究助學金及耗材等費用)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
(三)申請程序:
1、申請補助者須將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及相關文件一併繳交至系所彙整。
2、請系所承辦同仁於111年10月24日(一)中午12時前,將前述彙整後的申請資料及經指導教授與系所主管用印完成之系所申請表,一併送至研發處,由本校函
送該會辦理申請事宜。
(四)執行程序:
1、經該會通知核准補助,自簽約日起開始執行。獲補助學生應陸續提交期中報告及全案成果報告,並於112年10月20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2、補助款將由主計室分別授權獲補助學生使用。
3、獲補助人於計畫執行期間申請終止,由系所發函至海洋委員會辦理計畫終止。


三、申請者請務必確保計畫執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應屆畢業者(如大四生/碩二生等)請審慎評估畢業後仍可持續完成該計畫,再行提出申請,以免資源浪費。核准受補助者如無正當理由自行申請契約終止,該會將列入次年審查本校學生申請補助之參考依據。

四、檢附該會來文電子檔、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2年度補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及研究計畫書範本、學術倫理切結書及系所申請彙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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