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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11年度產學傑出獎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11/15止)

主旨:本校111年度產學傑出獎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本(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前截止收件,鼓勵教師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產學傑出獎設置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獎勵對象:
(一)產學傑出獎以本校專任教師為對象,獲獎教師每年以2名為限。
(二)產學傑出新人獎以本校專任教師為對象,獲獎教師每年以1名為限。


三、旨揭獎項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檢附3年內(統計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相關發明專利、技術移轉授權及產學合作具體績效,請於11月15日(星期二)前紙本擲送回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彙辦,電子檔請寄至shellyhong@mail.nsysu.edu.tw。

四、評核標準:
(一)申請教師之技術移轉授權金額及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皆以已收取之金額列入計算,分期但尚未收款之金額不予採計,且其中技術移轉授權金額不得為零,亦不包含國科會先期技轉金額。
(二)申請教師技術移轉授權金回饋校方金額與產學合作管理費回饋校方金額合計需達122萬元以上(含),始達到送
外審之門檻條件。

五、審查程序:
(一)初審:由審查小組在產學傑出獎及產學傑出新人獎獎項之教師申請名單中分別選出至多4名產學傑出獎申請教師及至多2名產學傑出新人獎申請教師送外審。校外審查意見表之審查項目及評分比重(如附件三),將俟審查會決議有所調整。
(二)決審:由審查小組就外審結果選出產學傑出獎及產學傑出新人獎教師得主。

六、獲獎教師每人獎勵新台幣25萬元及獎牌1面,獎勵金額須用於教學研究相關費用,獎牌由校長於本校重要會議或慶典中頒發。

七、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智財新創組
洪湘茵小姐(分機2655,E-mail:shellyhong@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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