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科會補助】112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12/13止)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2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請於111年12月13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1年10月25日科會科字第1110066284號函及該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延攬作業及受延攬人資格規定如下
(一)依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受延攬人分國科會講座及研究學者二類,受延攬人在執行旨揭計畫期間應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二)依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國科會講座研究計畫採隨到隨審;研究學者研究計畫則依國科會公告辦理,以每年辦理一次,補助期間以當年8月1日起為原則。
(三)依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延攬之研究學者資格之一為:「應具博士學位,並於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之國內外科技人才,具計畫執行能力且最近三年內之研究成果優異」,敬請踴躍延攬具執行計畫能力之博士級人才研提計畫申請。


三、依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請於線上申請時併附下列資料,俾利國科會查核:
(一)受延攬人資格審查得經系所相關會議審查通過後,填報附件「延攬研究學者檢核表」送系所主管及院長核准,並上傳於「申請機構完成審查程序之相關證明文件」項目。
(二)請另行提供具博士學位至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具計畫執行能力且最近三年內之研究成果優異之工作證明,並上傳於「現職、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項目。
(三)其他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其單位規定,自然處及生科處所有學門之研究學者須提供「研究學者合作對象同意書」。

四、檢附國科會來函、作業要點、延攬研究學者檢核表及自然處及生科處研究學者合作對象同意書各1份,其他相關表單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3f989e63-631e-452a-9411-279b80dc9a43?l=ch)下載使用。

五、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逕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561。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