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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2年度「臺灣先進科技研究中心專案」計畫 (12/21截止)

轉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2年度「臺灣先進科技研究中心專案」計畫,自即日受理申請,請於111年12月21日(星期三)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說明:
一、依國科會111年11月2日科會前字第1110068778號函辦理。

二、國科會為匯集具有傑出研究基礎之研究中心的研究能量,以國家整體科技發展需求,強化基礎卓越邁向國際頂尖,形成具全球研究議題領導性或原創性之核心團隊,特規劃推動旨揭計畫,徵案重點摘述如下,詳細規定請參閱計畫徵求公告:
(一)計畫徵求重點方向:
1、對臺灣未來5至10年長遠發展具策略性、重要性的大型研究主題。例如可切合國際趨勢及對國家有長遠助益之研究主題,或研究主題具領先國際核心技術之能量。
2、具備領域重要性及國際影響力。例如可提出拓展國際接軌及槓桿國際能量之具體作法,或引導連結全球科研網絡等。
3、具備獨創性或原創性突破潛力。

(二)計畫相關資訊:
1、計畫類型:本徵求計畫為單一整合型計畫,每一計畫以1位總計畫主持人及5位共同主持人為上限,並應由總計畫主持人統整所有計畫工作之內容與經費,並述
明共同主持人之計畫分工。
2、計畫執行期間:本計畫規劃一期5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112年6月1日至117年5月31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3、計畫經費規模:本計畫每年編列申請經費以新臺幣八千萬元為上限,惟實際經費得依審查結果及預算情形決定補助金額。
4、本案計畫經執行後,如經費有結餘款需繳回國科會。
5、本案構想書或完整計畫書審查未通過者,不得申覆。

(三)申請作業:採「構想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辦理,均以英文撰寫,惟「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若有特殊情形者,得就中文或英文擇一撰寫。構想書之計畫摘要及執行內容等至多10頁(含圖表),A4大小,12號字,超過部分不予審查。申請案若未達評審標準時亦得從缺。

(四)國科會將辦理計畫徵求說明會,時程請參閱前瞻及應用科技處計畫徵求網頁之公告訊息。

三、檢附國科會來函電子檔、計畫徵求公告及構想書格式各1份。

四、本案國科會聯絡人:前瞻及應用科技處賴怡臻科長(02-27377128)、羅惠嫻專案佐理研究員(02-2737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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