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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9日臺教技(三)字第1112303406B號函辦理。

二、若對旨揭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蘇小姐(電話:02-77366164)。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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