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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獎助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 (2/15止)

主旨:本校獎助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要點(西灣領航計畫)」辦理。

二、為獎助本校表現優良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以提升本校學生國際觀及競爭優勢,請鼓勵符合下列申請資格之所屬博士生,踴躍申請本校補助出國研修:
(一)申請資格:需先向國科會申請國外研修獎助計畫(如千里馬計畫或臺德三明治計畫等),且獲本校核定後須於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出國簽約程序。其餘申請資格,請詳見要點第二點第一項第二款。
(二)獎助金額:依國科會及校內核定補助月數核發獎助金,並補助國外研修期間所需生活費,實際獎助金額得依審查委員會審議核定。獎助金核發條件,請詳見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二款。
(三)申請期程及應繳交資料:請於112年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檢送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之資料至本處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要點(西灣領航計畫)、個人資料表、研修計畫書、申請人資
格證明與指導教授同意函及指導教授與國外教授共同指導協定書各一份,或至本處網頁「辦法與表單」補助學生參與研究及赴國外研修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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