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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 (2/16止)

主旨:國科會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1年12月23日科會綜字第1110077880號函辦理。

二、有關學生及指導教授之申請資格,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詳閱,並惠請系所承辦人協助切實審核:
(一)學生:
1、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時為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3、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2、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3、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三)指導教授任職機構與學生就讀學校不同者,學生須獲得就讀學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請。
(四)學生與指導教授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五)研究計畫之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將依該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三、本案實施線上申請,請於1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完成,逾時恕不受理:
(一)請學生依據「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申請帳號、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www.nstc.gov.tw )並上傳下列相關申請文件:
1、計畫申請書(表C801-803)。
2、學生歷年成績證明正本(須經教務處核章,並掃描為清晰完整之電子檔)。
3、其他與計畫相關有助於審查之文件(可選擇上傳)。
(二)請學生所屬指導教授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1、確認「基本資料」與「學術著作資料」(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2、點選「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並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表C804,須簽名)」。
3、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再按「彙整送出」。
(三)請學生所屬系所以「研發機構行政人員」身分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點選「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線上申請彙整」, 進行確認作業。


四、申請文件之「確認送出」與「退件修改」皆需經過逐關作業,請申請學生與指導教授仔細確認申請文件後再行線上送件,以免延誤本校學生申請之整體作業。

五、為利後續彙整函送國科會,請各系所承辦人於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於「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系統」之「綜合查詢」確認申請學生之資料狀態為「繳交送出(申請機關)」完成申請名單確認作業。

六、為避免春節期間申請,因相關人員無法配合線上作業、網路交通壅塞或國科會系統當機無法即時修復,建議有意申請之學生提前或於春節後進行線上申請。

七、國科會相關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847、7440、7568、798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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