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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2024-2026 年度臺灣-拉脫維亞-立陶宛(臺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申請須知(4/25止)

校內截止:2023年4月25日17時

為推動國內學術發展暨促進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之學術合作,本會改制前(國家科學委員會)於 2000 年與該二國教育及科學部簽訂合作綱領,成立共同基金以補助三邊合作計畫,2001 年執行以來已補助 60 多件多年期計畫。2024 年度合作計畫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本項臺拉立三邊合作計畫不限合作領域,但本次徵件鼓勵「生醫」和「雷射」領域,須由臺灣、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三國各一位主持人組成一個研究群,共同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且分別提送相關主管單位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其中我方主持人應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本會申請「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本會將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

本項徵件係依本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相關規定辦理,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二) 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依各該國家教育及科學部之規定辦理。(拉、立方無擴充加值相關規定。)
(三) 曾於 2020-2023 年獲得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之研究團隊(三方計畫主持人均相同),不得提出申請。

二、合作領域:
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區分為: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s)、工程技術(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醫藥及健康科學(Medical and healthsciences) 、農業科學(Agricultural sciences) 及人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等五大類。

三、計畫類型:
本會補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由三方組成之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

四、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一) 補助計畫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臺拉立三方協議機構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
(二) 我方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與「原計畫」經費,每年不超過新臺幣 82.5 萬元為原則。自然、工程、生科領域:每項計畫每方每年各約25,000 歐元;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每項計畫每方每年各約 20,000 歐
元。
(三) 本會補助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

五、計畫作業時程:
(一) 申請日期: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至 5 月 2 日止,申請機構須於截止日期前由系統彙整送出,並依第六點申請方式第(四)項所述函送本會。
(二) 公告核定日期:2023 年 12 月為原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三邊年會時程延後等,本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三) 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申請方式:
(一) 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三方各一位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後,分別向本會及拉、立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
(二) 臺方計畫主持人向國科會提出線上申請時,應另備臺拉立共同合作研究英文計畫書、拉立二方主持人履歷及近五年著作列表、拉立方參與人員履歷資料等,彙整為單一 PDF 檔案(表 IM04),並依指示上傳至國合計畫申請系統。
(三) 請依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於本會「雙邊協議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線上系統填列計畫申請書。申請程序如下:
1. 至本會網站( https://www.nstc.gov.tw/ch/academic ) 首頁右方「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身份選擇「研究人員(含學生)」,輸入計畫主持人之帳號(ID)及密碼(Password)後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2. 在左方「功能選單」點選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後,進入下一畫面。
3. 在「申辦項目」內點選專題計畫工作頁後,再點選「專題研究計畫(含構想書、申覆、產學、博後著作獎、研究學者)」項目,進入「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系統」。
4. 在專題計畫線上申請系統上方點選新增申請案,在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下選擇「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進入,開始新增計畫,並依系統要求填列表格及上傳相關資料。
5. 進入表格製作時,「計畫歸屬」請依計畫研究主題及所屬學門勾選對應之學術司。
6. 專題計畫基本資料表(CM01)之計畫名稱,請修正為本項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名稱。
7. 計畫主持人填列表 IM01 之「合作國家」請選「與多國合作」,主要國家請選填「396-拉脫維亞」,其他參與國家請選填「398-立陶宛」;「外國合作計畫經費來源」為本會雙/多邊協議機構,並選填「079-拉脫維亞教育科學部及立陶宛教育科學體育部」。
8. 申請表 IM04 屬檔案附錄之上傳功能鍵,請將本項申請案之共用英文申請表(如公告附件)、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英文履歷及著作目錄等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至系統。未上傳者視為申請資料不全。
(四) 計畫申請案須經主持人任職機構於系統中彙整後送出,依本會「專題計畫線上申請彙整」作業系統製作及列印申請名冊(由系統自動產生,並依計畫歸屬處別列印)一式二份,於 2023 年 5 月 2 日前函送本會。

七、 審查重點
(一) 合作研究內容之卓越性(Excellence) 。
(二) 合作研究成果對社會及大眾之影響性(Impact) 。
(三) 合作研究團隊之執行品質及效率(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implementation) 。

八、 期中評量
(一) 計畫主持人必須於第一年及第二年計畫結束時繳交第一年及第二年進度報告,俾本會審查並據以核撥第二年及第三年計畫經費。
(二) 若第一年或第二年進度報告未獲審查通過,本會得不予撥付第二年或第三年計畫經費。若係德方不滿意第一或第二年進度報告內容,本會得另行評估是否繼續補助第二或第三年計畫。

九、注意事項:
(一) 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本會與拉、立二國教育及科學部三方獨立審查通過,並經共同討論選定後始成立並予以補助。
(二) 如具以下情況的之申請案恕不受理:
(1) 三方計畫主持人中有任一方未提出計畫申請書;
(2) 申請日期超過公告截止日期;
(3) 申請資料不全;
(4) 研究團隊(三方計畫主持人均相同)於2020-2023年獲得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者;
(5) 未依本會專題作業規定提出。
(三) 本案通過之「擴充加值型國合研究計畫」為計畫主持人執行中原計畫之擴充加值,追加國際合作經費,可不受本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以 2 件為限。倘計畫主持人於 2023 年已執行 2 件此類計畫(指計
畫執行期限內與本次徵求案預定執行期間重疊達 3 個月以上)者,不得再提出本項計畫申請;若計畫於受理審查過程中,主持人另獲此類計畫達 2 件時,本會將不再核予此第 3 件。
(三) 計畫核定後之經費撥付、報銷與報告繳交作業,均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本會補助雙(多)邊科技合作補助原則等規定辦理。
(四) 三方計畫主持人應於每年計畫執行期限結束前(後)提供期中(期末)報告,作為下一年度計畫經費補助之參考,並據以評估每項計畫之合作成效。
(五) 三方計畫主持人於規劃合作時,應先議定未來三方智慧財產權與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方式,必要時可共同簽訂相關計畫合約書。
(六) 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案得考量法定預算審議結果彈性調整,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規定辦理。

十、承辦人聯繫資料:
臺方:
國科會科教及國際合作處 林惠珍助理研究員
電話:+886-2-2737-7559
Email: hclin@nstc.gov.tw
駐立陶宛代表處科技組 程大川組長
電話:+370-5204-4117
Email: dccheng@nstc.gov.tw
拉、立方:
拉立二方聯絡人:

https://smsm.lrv.lt/en/sector-activities/science-1/the-scientific-cooperation-of-
latvia-lithuania-and-taiwan/national-contact-point

臺拉立研究計畫英文公告網址:

https://smsm.lrv.lt/en/sector-activities/science-1/the-scientific-cooperation-of-
latvia-lithuania-and-taiwan/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