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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11學年度第2學期 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發放 (4/14截止)

(一)依據111學年度碩士班獎學金獲獎名單,查核獲獎學生之就學及復學情形

1、復學學生: 請系所告知研發處復學學生資訊,據以辦理學生第一期獎學金核發,該生毋需填寫推薦書等資料。
2、休學或退學學生: 獲獎學生因故放棄或保留受獎資格者,請填寫「放棄/保留領取資格聲明書」。

(二)請依據前述查核情形,轉知學生依下列步驟時程辦理 :

1、「學生填寫資料並獲指導教授推薦」:

(1)填寫推薦書中與學生相關的資料及擇一勾選條件。
(2)符合說明二成績條件者,請系所核章後,再經指導教授同意簽名。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除推薦書外,須附說明書,且均應經指導教授同意簽名。

2、「學生填寫線上表單」並上傳「附件」: 學生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線上https://form.jotform.com/223397844902464 ,填寫『國立中山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研究生獎助學金受獎名單』。
3、如欲更新表單,請重新填寫線上表單,並選按「更新表單」。
4、「提交」: 提交後,線上表單會自動將「線上表單之PDF檔」寄至系所承辦人、學生及指導教授之電子信箱,無須遞送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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