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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2年度「非洲菁英人才培育計畫」(6/30截止)

一、計畫係依教育部「非洲菁英人才培育專案」辦理,旨在促進我國與非洲國家之學術交流,並擴大我國高教在非洲之能見度與影響力,開創嶄新契機。

二、本計畫需為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不包括空中大學、軍警校院),具一定能量以全英語授課並於校內碩、博士班開設之全英語授課達5%以上者,始具申請資格。

三、貴校若有意願申請本計畫經費,請詳閱本計畫(附件1),依計畫書申請格式(附件2)擬具本申請計畫書及經費需求明細表並裝訂成冊(另含光碟1份)正本一式3份,並另附經費申請表一式3份,於112年6月30日前函報本部(以郵戳為憑)

四、學校應審慎評估計畫執行(含經費支用)之可行性,妥善規劃申請計畫書內容及編列經費項目,並應由學校一專責單位提出申請及統籌後續計畫相關事宜。

五、檢附計畫及申請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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