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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中華民國第28屆地政貢獻獎選拔活動 (6/30截止)

一、為表彰長期推動地政業務有功人員,激勵地政從業人員之工作士氣,內政部自85年7月訂頒「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選拔要點」(下稱選拔要點),每年由各地政機關、其他行政機關、學術團體及社會團體中,選拔得獎人並於地政節慶祝活動公開表揚,合先敘明。

二、本案請依選拔要點規定填妥「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候選人推薦表」(下稱推薦表)推薦候選人。推薦表具體事蹟欄位之具體貢獻請擇要填寫,並以10項為限;推薦者為政府機關(構)者,應加蓋機關(構)印信及首長職章或簽字章。

三、按選拔要點第7點規定,各推薦單位應於本部規定期間內,將推薦表及有關資料掛號郵寄或逕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本(28)屆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本(112)年6月30日,各推薦機關(單位)應將推薦表及有關資料,於上開期限前以掛號郵寄(按郵戳日期為準)或逕送本部報名參選,逾期不予受理。如相關佐證資料須予補正或補充者,亦請儘速檢送到內政部。另為評選作業製作簡報之需要,請候選人協助惠依推薦表之具體事蹟內容,摘要填寫予「具體事蹟簡要表」(全文請勿超過300字),並將電子檔傳送至moi1624@moi.gov.tw信箱。

四、檢送選拔要點暨其附件全份及具體事蹟簡要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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