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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113年度第2梯次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案」(4/19截止)

一、依據中央研究院113年3月14日學術字第1131400547號函辦理。

二、上開來函略以,旨揭訪問研究性質分為兩種:(一)進行專題研究;(二)研發特定技術。期限為2個月至6個月 ,中央研究院得給予獎勵金及研究所需材料費、資料蒐集費等補助。本梯次受理申請訪問之期間為 113年7月至12月。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公假或寒暑假期間(非寒暑假期間或兼任行政工作者,請提送服務單 位休假證明),至中央研究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如訪問期間因故離院,應向接受來訪單位請假,該院得按比例扣除獎勵金。

三、查「中央研究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第5點第1款規定:「申請人須經由其服務機關備函,並 檢附申請書、學術著作代表作一份、合作研究合約與計畫書、擬參與之本院研究室或計畫主持人同意書、向本院各相關研究所(處)、研究中心提出申請。」

四、次查本校「教師講學研究進修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 ,申請國內外研究之教師,應填具講學、研究、進修計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依程序由系所(教育中心、學位學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循行政程序簽陳院長,於一週內將上揭申請書送人事室陳請校長核定 ;教師國內外研究期間未超過一個月,且不影響教學或在寒、暑假期間者,得經系院主管簽陳及校長核定後辦理 ,併予敘明。

五、有意申請旨揭訪問研究之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請依上揭程序辦理,並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網址: https://asms.sinica.edu.tw )線上填寫相關資料,至遲於本(1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中午前將簽准之本校申請表及中研院申請資料1式3份送人事室,俾依限函送該院。

六、檢附下列附件:
(一)中央研究院原函影本。 (二)中央研究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 (三)本校教師出國講學、國內外研究、出國進修申請表。 (四)本校教師講學研究進修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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