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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臺波(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6/10截止)

一、依國科會113年3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30017586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現正執行該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 、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計畫主持人執行該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該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 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波方計畫主持人應依NCBR相關規定處理。

三、本案作業時程:

(一)申請日期:自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17時止受理申請(校內截止)。

(二)公告時程:2024年12月。

(三)計畫執行期間: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多不得超過3年。

四、合作領域:

(一)神經科學 Neurosciences;

(二)能源效率科技 Energy efficiency technologies,including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tion, andthermal energy technologies;

(三)材料科學與工程 Materials science andengineering;

(四)智慧駕駛 Smart Vehicle(including AI andelectromobility);

(五)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Quantum technology andCybersecurity;

(六)太空科技Space research;

(七)半導體Semiconductors。

五、計畫類型:本案徵求分為兩類,說明如下

(一)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臺波雙方學術機構研究人員共同組成一個計畫團隊。

(二)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本計畫型態屬國際合作鏈結法人類型,目標於發展創新技術並延伸至應用面及商品化層面,例如開發短期內可上市的產品或解決方案,抑或有科技基礎且具市場效益的方法與服務等。

1、 國內所組成計畫團隊必須鏈結國內研究型法人(如國家實驗研究院或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參與計畫,並有 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國內公司以經費自籌或提出配合款參與者優先考量。

2、波方計畫團隊申請人以業界(公司)為主,並得以與聯合大學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六、 本案應由臺、波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我方國科會 (NSTC)及波方(NCBR)依各自規定同時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 ,單方提出、超過截止日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七、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校內截止日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計畫申請名冊」1份核單位主管章後逕送至本校研發處,俾憑辦理備函至國科會。

八、檢附計畫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書各1式。

九、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 :(02)2737-7560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 755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 :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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