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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辦理113年度連江縣「馬祖研究」補助案(8/31截止)

一、依據連江縣政府113年4月29日府文藝字第1130020638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相關說明摘要如下,餘請詳閱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要點:

(一)補助對象:

1、碩博士論文研究: (1)針對馬祖之議題進行相關研究並具影響地方發展之論文。

(2)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相關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並於申請截止日前2年內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者。

2、大學專題研究:

(1)為發揮連江縣文化價值內涵,申請所提之專題研究 製作,須結合連江縣之文化資源,如歷史人文、地 方特色產業、民俗藝術、地方節慶、自然景觀等 ,進行研究。

(2)國大專校院之三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將於本年度8月31日前完成者,均可提出申請。

(3)若2人以上以團體組隊方式參加,每人限參加1隊 ,並應指定其中1名成員作為隊伍之代表人,全權處理申請補助計畫相關事宜,並經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後提案申請。

(4)同一計畫,該處以補助一次為原則;1人/隊以提出 1個提案為限。

(5)須有1名於同校任教之專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不限指導隊伍數)指導專題製作(指導老師須親簽並填寫身分證字號)。

(二)申請程序:

1、申請人應於113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 2、應備妥申請書、研究資料及相關學位證明文件各1式8份(免膠裝、得採列印後裝訂)。

3、逕寄送至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文化處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收。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

1、博士學位:以獎助1名為原則,每名獎助新台幣10萬元。

2、碩士學位:以獎助3名為原則,每名獎助新台幣2萬元 。

3、學士專題:以獎助4名(組)為原則,每名(組)獎助新台幣1萬元。

(四)預定於113年10月15日前公告函知得獎者。

三、曾依本要點提出申請或已獲其他經費獎(補)助者,不得申請。

四、檢附申請補助要點、碩博士論文補助申請書及大學專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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