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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與高雄醫學大學114年度合作研究計畫(10/18截止)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次合作計畫未限定領域,鼓勵雙方進行跨領域合作研究 。

三、申請資格:

(一)自101年至112年間曾獲得兩校合作計畫經費補助1次以上者,應發表兩校專任教師(或專職人員)共同具名之期 刊論文1篇以上(獲得補助2次者,發表期刊論文至少2篇 ,以此類推),符合者方得申請新年度計畫。113年獲補助之計畫,不在此限。

(二)自113年開始獲核定補助之計畫,須以兩校名義發表第 一或通訊作者之原著論文方得再度申請計畫(論文由兩 校共同具名,其中一位主持人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即可)。

(三)申請整合型計畫:曾獲兩校整合型計畫經費補助之團隊 ,須具備下列資格方得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1、團隊須檢附申請國內外政府機構(如國科會、國衛院 、中研院、衛福部、經濟部、工研院等)整合型計畫 之證明且包含兩校計畫人員。2、未申請上述國內外政府機構整合型計畫者,不得再申請本跨校計畫之整合型計畫。若欲申請個人型計畫 ,每件子計畫須以兩校名義發表第一或通訊作者之原著論文至少一篇以上。

四、受理整合型及個人型計畫申請:

(一)整合型計畫 1、每件計畫經費上限為300萬元。 2、團隊須檢附申請國內外政府機構(如國科會、國衛院 、中研院、衛福部、經濟部、工研院等)整合型計畫 之證明,且包含兩校計畫人員。 3、子計畫件數至少3件,並以5件為上限,總計畫主持人需為其中一件子計畫主持人,各子計畫均需符合個人型計畫之規範 。

(二)個人型計畫 1、每件計畫經費上限為50萬元。 2、計畫之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兩校各一位,合計兩位 ,協同研究人員不限人數。

五、前揭計畫申請書內所列之發表論文,不得包含於本校 113年6月27日公告之「113-114年加強實質審查之出版社及期刊」。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紙本1份、申請資料電子檔(所有資料整合成一個PDF電子檔)送研發處承辦人彙辦。

七、檢附兩校合作計畫申請要點、計畫申請書、本校113- 114年「加強實質審查出版社及期刊」清單。

八、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研發處承辦人廖彗君組員,分機 2615,mail:hueichun@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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