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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13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1/23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01-02

一、依據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辦理(如附件一 )。

二、學生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 ,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書。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於申請期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

(三)於申請期限1月23日前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系所審查程序:

(一)收到學生申請資料後,請確認申請書是否經教務處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

(二)請召開系所務相關會議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狀況填註於學生申請書上,連同會議紀錄(請述明學生之學業成績排名、研究潛力等具體表現考量,勿僅註明「通過」或 「不通過」。)送院長簽章後,於2月11日(星期二 )前擲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四、教務處將依學生志願序及各系所審查狀況進行分發,並得視整體審查狀況邀集相關學院代表進行必要之調整分發,分發結果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通過者自113學年度第 2學期開始逕修讀博士學位。

五、各系所本學期得招收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如附件二,若 113學年度之招生名額已滿,得使用114學年度之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名額(如附件三),核准後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

六、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將載明招生名額含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預計於報名前公告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之逕修讀博士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