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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補助教師執行國際學術合作計畫(3/3截止)

一、本校為鼓勵教師組織國際研究團隊並執行國際合作計畫 ,特訂定「國際學術合作計畫補助要點」(如附件1)。

二、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校在職之專任教師,惟發放補助金時己離職者不列入核發對象。

(二)補助標的: 1、與姊妹校(限比利時根特大學與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共同組織國際研究團隊。 2、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雙邊國際合作計畫(Joint Research Projects)。 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 4、其他跨國型計畫(需屬政府部會徵求,如歐盟、美國 國家科學基金會)。

(三)補助方式: 1、每計畫每年度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依核定計畫規模大小而定,並酌以計畫申請經費與核定經費之差額進行補助。 2、補助經費項目包括「國外差旅費」、「其他費用」及 「設備費用(100萬元為上限)」。3、需依當年度之高教深耕計畫規定時程完成核銷,不得申請保留。

(四)獲補助者需於當年度12月31日前繳交期末報告書,補助金額超過(含)50萬元者,需另配合研發處拍攝中、英文研究亮點影片各一則。

三、檢附中英文「國際學術合作補助要點」及中英文申請表各1式供參。

四、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 ,依補助要點規定,提供中文或英文申請表紙本一份擲送 至研發處承辦人薛蓉蓉組員,並提供申請資料電子檔至承 辦人信箱:erica@g-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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