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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綜合大學系統】114年「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

一、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提供本項獎勵供博士生提出申請。

二、本項獎勵規範重點如下:

(一)獎勵區間:博士班學生於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間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Q1優先推薦),且尚未申請過本獎勵者。

(二)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申請獎勵時仍應具有學籍 ,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 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三萬元整,由指導教授、 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 乙紙。

(五)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之 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者,其指導教授或共 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三、檢附徵求公告、作業要點、申請表(中、英文)各1份;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8月8日前將申請表紙本及電子檔送研 發處承辦人廖彗君組員(電子信箱 :hueichun @mail.nsysu.edu.tw,分機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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