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驗研究院】「114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員 」(4/9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02-19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4年2月13日國研人字第114010052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條件等相關規定摘述如下:
(一)須為專任副教授級以上人員。
(二)訪問期間:114年8月至115年1月。
(三)應檢附休假證明文件,利用休假期間,至該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
三、有意申請之本校編制內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得於依本校教師休假研究申請程序獲准休假研究後,依該院規定填寫申請表,並附相關資料,於同年4月9日(星期三)中午前送人事室,俾依限函送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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