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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學用落差,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本部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辦理模式如下:
- 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及博士四年研發模式: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支援執行計畫,並於獲計畫補助後,應於3學年內依本部規定完成申設、調整博士學位學程或學籍分組作業,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1。
- 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本部依產業諮詢委員會所提研究議題徵件,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執行計畫,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並以產學合作機制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2,徵件議題清單與論述如附件3。
前揭參考格式之電子檔請至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iaphd.ieet.org.tw/forms.aspx「相關表格」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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