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申請學分學程證書相關事宜(4/25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04-14
一、申請時間:自114年4月14日(星期一)起至4月25日(星期五)。
二、修畢學分學程(微學程、整合學程、系所專業學程)課程 之學生,請擇一方式申請:
(一)線上申請:登入學程證書申請網站(網址 :https://selcrs.nsysu.edu.tw/progcert,帳號、密碼為學號及選課密碼),於申請期間內送出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功能僅限已修畢學程課程且無須抵免或檢覈課程相關證明文件者,如本學期尚在修習學程課程或欲 以語言測驗抵免學程課程學分之學生,請以書面申請方式辦理。
(二)書面申請:填寫「學程證書申請表」(下載網址 :https://oaa.nsysu.edu.tw/p/406-1003- 19617,r756.php?Lang=zh-tw),填妥後連同歷年成績表正本,於規定申請期限內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未於申請期限內送交申請件者,不予受理。
三、送交之學程證書申請表經教務處註冊組彙整送各學程負責單位審核,審核通過者核發學程證書,並於學位證書加註取得學程資訊。未申請修習學程者,無法受理核發學程證書之申請。
四、學生本學期如尚在修習學程課程,請先送交學程證書申請表,修習中科目成績欄位暫勿填寫,俟成績及格並經學程負責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得核發學程證書。
五、109學年度後入學之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如欲以修習「微學 程、整合學程、系所專業學程」作為完成「跨域學習」畢業條件者,務必申請學程證書,審核通過並取得學程證書者方符合該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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