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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計畫徵件

發佈日期 : 2025-06-27

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18日臺教技(四)字第1142301406號函辦理。

二、為利辦理新型專班招生規劃及相關作業,教育部修正新型專班實施計畫(如附件),為符應實際運作,本次修正實施計畫內容重點如下:

(一)納入「企業全額補助模式」及相關作法。

(二)納入「與本國生混班之學士班」相關作法與徵選條件。

(三)增列獎學金審核作業流程相關說明。

(四)增列簽證作業相關注意事項。

三、另為利即早規劃及啟動招生作業,自114學年度春季班起固定徵件次數及期程如下:

(一)春季班:每年1次徵件,為實際開班前1年之7月至9月初 。

(二)秋季班:每年2次徵件,分別為實際開班前1年之7月至9月底、11月初至1月初。

四、請依新型專班實施計畫規定,於兼顧校園國際化及維護教學品質前提下規劃開班。新型專班申請資格、開班領域、 招生國別等各項辦理內容詳如附件。

五、教育部已於越南、印尼、菲律賓設置基地/據點,114年將 於泰國增設海外基地,可協助學校以集體力量辦理教育展 、招生宣傳活動與開設免費華語推廣先修課程。另越南、 印尼、菲律賓已由教育部駐外機構代表處教育組提供當地排名中上且優質之合作學校推薦清單,如招生目標國別為前述3國,則合作招生之學校以教育部駐外機構代表處教育組所推薦之各國家當地大專校院為優先洽談合作對象 ,學校清單可至「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網站查詢 :(https://intensepo2023.ntu.edu.tw/)。

六、計畫申請方式:

(一)新型專班應以企業用人需求為導向,請完成與合作企業洽談、人才培育目標與需求後,提報新型專班計畫申請書(格式如附件)。為確保合作企業提供專班學生人才培育核心技術之教學資源、明確用人需求與每生每月不低於新臺幣1萬元之生活津貼,請於計畫申請書附件提供與合作企業之合作契約。

(二)另欲申請開設之專班如為雙聯學制之學校,需一併提供已簽訂之合作備忘錄。

(三)每份專班計畫書,內容以20頁為限(不含附件),格式為 標楷體14號字;上下左右邊界為2公分;段落間距與前後段距離為0.5行。

(四)欲申請114學年度春季班者,請於114年8月22日(星期五)前;115學年度秋季班(第一梯次)者,請於114年9月12日(星期五)前,提送計畫書至教務處招生試務組,填列申請表 :https://forms.gle/HCuiPNcXJUCghWz79,並補完備本校行政程序(行政會議、校務會議通過),計畫書等資料電子檔寄至sunbishia@mail.nsysu.edu.tw,俾辦理後續報部事宜。

(五)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專案辦公室02-3366-1936(洪先生)、02-3366-1958(張小姐)、 intensepo2023@gmail.com。

七、檢附教育部函文及相關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