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綜合大學系統】114年「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延長至8月11日截件)
一、依據本校114年2月5日中術字第1140000466號書函(諒達)續辦。
二、本項獎勵規範重點如下:
(一)獎勵區間:博士班學生於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間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Q1優先推薦),且尚未申請過本獎勵者。
(二)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申請獎勵時仍應具有學籍 ,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三萬元整,由指導教授、 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之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者,其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三、檢附本項獎勵作業要點、申請表(中、英文)各1份;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8月11日前將申請表紙本及電子檔送研發處承辦人廖彗君組員(電子信箱 :hueichun @mail.nsysu.edu.tw,分機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