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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生物實驗安全教育訓練(9/13)

發佈日期 : 2025-08-27

一、依據「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生物實驗室 及保存場所之新進人員應接受至少8小時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課程,實驗室及保存場所之工作人員每年應取得4小時繼續教育課程。

二、為落實法規規定及因應疾病管制署查核,請各生物實驗人員需參加此4小時訓練,新進人員8小時訓練(含同日上午辦理之緊急應變訓練);去年新進人員不足8小時訓練者則需於今年度補足。

三、訓練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4年9月13日(星期六):下午13時15分至17時。

(二)地點:海科院3樓演講廳(海MA3021)。

四、注意事項:

(一)新進人員務必參加此講習,欲參加講習人員請至環安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填寫報名資料(https://reurl.cc/mYYv1V),報名截止時間為9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

(二)訓練後發予上課證明,請填寫清楚報名資料。如有疑問請洽環安中心:許淑雅小姐,分機: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