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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64屆學術獎申請(12/25止)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9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178827號函及本校研發處108年11月27日中術發字第1081000721號書函辦理。
 
二、學術獎頒贈對象為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另曾獲教育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申請領域及獲獎名額:
(一)人文及藝術:2名。
(二)社會科學:2名。
(三)數學及自然科學:3名。
(四)生物及醫農科學:3名。
(五)工程及應用科學:3名。
 
四、每校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數至多以3人為限。另因歷年來「人文及藝術類科」及「社會科學類科」獲獎案件較少,請相關系所鼓勵前述領域教師踴躍申請。
 
五、下列申請資料,均須提供紙本各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一)中文、英文推薦書及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含Word格式電子檔):請詳實填寫被推薦人之學歷、經歷、研究過程、在學術上曾獲得之各種獎勵情形及重要研究成果說明。
(二)送審著作:
1、請自行擇優選取代表著作至多5件(含PDF格式電子檔)。
2、參考著作部分請以表列方式呈現,無須檢送著作。
3、去年度曾提出申請者,應註明新增之著作,俾利審查。無論得獎與否,送審著作不予退還。
 
六、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08年12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交研發處循行政程序辦理推薦。
 
七、檢附教育部來函、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及推薦書格式各1份供參或至教育部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aspx?n=5E9ABCBC24AC1122&sms=C227CFDC4553F3D5)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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