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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學中心】用AI輔助研究有違學術倫理?引用自己著作算不算抄襲?中研院研究員孫以瀚博士來解惑

近年來論文經常成為候選人間的選舉攻防武器,抄襲議題甚囂塵上;如今又有大量生成式AI應用,抄襲該如何定義?用AI輔助研究算抄襲嗎?是否有違學術倫理?

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員孫以瀚博士受中山管理學術研究中心邀請,為大家分享「抄襲、重複發表、ChatGPT」議題,加深研究者對於學術倫理的認識與理解。


管理學術研究中心林杏娥主任為演講揭開序幕

抄襲背後的學術倫理

孫以瀚博士開宗明義指出,抄襲是學術倫理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它不僅是文字上的複製,更反映一種「企圖讓他人誤以為這些成果是自己擁有」的不當意圖。

因此,在判定抄襲問題時,我們應著眼於其是否牽涉到文章的原創核心,如研究結果及研究討論;對於非核心內容的抄襲,則需判斷其嚴重程度;而在共同著作的情境下,則應注意合理使用與清楚註明貢獻出處,避免抄襲的發生。

抄襲經常被視為研究者偷懶和盜取名聲的行為,但其帶來的問題不僅於此,抄襲會影響研究資源的分配—因重複計算研究成果而導致資源錯置,使資源未能有效利用。這樣的行為不僅影響學術公正性,更可能導致資源的浪費和不公平的分配,從而損害整體研究環境的健康發展。

 


孫博士透過例子讓與會者更加瞭解「重複發表」對學術界所造成的影響

自我抄襲?重複發表」一詞更為恰當

抄襲同時會討論到自我抄襲的議題,然而,孫博士提出將「自我抄襲」重新定義為「重複發表」更為恰當由於抄襲一詞隱含將他人貢獻視為自己的意涵,然而,使用自己的研究內容並非竊取他人貢獻,而是透過重複發表來謀取「重複獲利」的情況。

對此,孫博士提供實用的建議幫助學者理解和應對重複發表的問題。首先,應了解重複內容存在不同的容許情況,包括:內容完全相同但針對不同讀者群的翻譯版本、為了讀者的易讀性而使用自己已發表的文字(如:文字再使用,text recycling)、同一研究成果在研究過程中的系列文件(如:IRB計畫、學生進度報告、研討會論文等)。

其次,針對計畫的重複發表提供明確的原則,例如:同計畫向不同機構申請補助需清楚注明、避免一稿二投等。最後,強調上述情況會依不同學術領域和期刊審核的態度而有不同,學者需要遵守不同期刊的要求。


演講當天講題引人反思、現場迴響熱烈

AI時代下的學術倫理與創新思維

生成式AI工具(如:ChatGPT)的崛起,部分學者開始將其應用於研究中。然而,ChatGPT的資料是根據大數據學習而生成,並非直接引用,使得研究者無從得知資訊的真實來源、甚至難以判斷資料是否存在偏誤,這是使用ChatGPT需注意的問題。

而針對ChatGPT應用所帶來的影響,孫博士強調兩個重要觀點:首先,雖然使用ChatGPT輔助研究不涉及抄襲,但研究者應在期刊上明確揭露其使用、且研究內容的正確性與可信度有待人為檢視。其次,關於ChatGPT導致內容可能缺乏創新的問題,並不在學倫的討論範圍,但卻是對研究價值的反思。

面對AI技術的快速發展,孫博士主張保持開放態度迎接AI在學術研究中帶來的變革,並調整過去的評鑑方式。同時,他也提醒作品的創新性來自於學者提出正確的問題,這意味著即使在AI輔助下,仍需要學者的智慧和洞察力來確定研究的方向和深度,突顯出學術界應更加關注研究的品質、創新及價值。

(企研所碩一王如婷撰稿 / 管院媒體編修)


演講內容分享後的Q&A時間,參與者們踴躍發問與討論


活動最後,管理學術研究中心致贈感謝狀給孫以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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